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1号、第22号、第23号)
作者: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28日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1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12823时起,将海林市林苑新区7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海林市辖区除高风险区以外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2号)

 

1129日,我市新增外省返乡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2例,其中1例在执行落地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在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同步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规范个人健康行为准则,出入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112910时起,将海林市山市镇洋草村三队调整为高风险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