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坚决打好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海林市畜牧养殖业平稳绿色健康发展,按照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工作部署及文件通知要求,特制定《海林市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划定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黑畜资联办【2024】7号)。
三、划定主要内容
以行政村为单元,核算单元内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划定我市畜禽散养密集区。
(1)总则
(2)区域概况
(3)畜禽养殖现状
(4)畜禽散养密集区划定方案
(5)管控要求
(6)保障措施
四、划定结果
通过对核算海林市每个行政村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数据统计分析,行政村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大于0.5的行政村2个(山市镇胜利村比值0.830、三道河子镇双兴村比值0.827),在0.4~0.5之间的行政村有1个(海林镇大石头村0.453),在0.3~0.4之间的行政村有3个(海林镇新海村0.390、长汀镇猴石村0.339和二道河子镇北宁村0.323),在0.1~0.3之间的行政村有25个,其他的行政村畜禽养殖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均小于0.1。
结合海林市畜禽养殖实际,将行政村畜禽养殖总量与土地面积的比值≥0.4的行政村划定为畜禽散养密集区,共计3个,分别是山市镇胜利村、三道河子村和海林镇大石头村。
海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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