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牡丹江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省评高级职称:按照《2026年度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各专业规定的材料呈报时限前报送,牡市人社局受理时间为8月24日—9月4日。
市评中、高级职称:按照《2026年度市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在评审单位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报送。
初级职称:9月1日—9月14日。
二、申报地点
各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人社局人事专技股509室,联系电话:0453-5617961。
流动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才服务中心(人民大街737号),联系电话:0453-7109005。
三、中、高级职称推荐申报具体要求
中、高级职称推荐申报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文件下载地址:https://www.mdj.gov.cn/mdjsrmzf/c100214/202607/c03_1054398.shtml
四、初级职称核准备案具体要求
(一)文件依据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6号)、《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和“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文件执行。以上文件均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政策规定及公告”专栏发布,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查阅。
(二)工作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考核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主管部门审批,人社部门备案。
(三)平台申报
个人登录“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http://hljzc.renshenet.org.cn/login?redirect=%2Findex),在“职称业务管理”中点击“职称定职”进行申报。
(四)所需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二份;
3.流动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作业绩佐证材料;
5.《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名册》一份。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核主体责任,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结合申报人员聘用岗位及人事档案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同步做好推荐方案、推荐委员会构成、推荐公示及推荐结果等材料备案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服务。各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确保在我市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竭诚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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