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海林市长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建设地点:海林市长石水库
3、建设内容:本项目是在原址基础上进行除险加固,不改变坝体位置,不改变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本项目不进行增容。
建设具体内容包括:土坝:防渗:桩号0-020~0+100(长120m),高压摆喷墙;拆除原坝顶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贴坡排水及干砌石排水沟。输水洞:修补混凝土;更换检修闸门及启闭机。溢洪道:维修底板;清理消力池淤砂。项目总投资582.3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林市水务局
地址:海林市子荣街63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工 联系电话:18946308789
电子信箱:hlswjbgs@1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轩辕路6号华山国际商务中心3层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工19904651210电子信箱6735289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从本次公示起7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海林市水务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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