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海林新闻 > 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日期: 2025-12-01 来源: 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二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市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缺少统筹谋划,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滞后,违规处置问题多发。督察发现,牡丹江江南开发区内违规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爱民区放牛沟西小屯附近建筑垃圾掺杂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阳明区铁岭河高速出口附近大量建筑垃圾违规倾倒;东宁吉丰菌业对面发现建筑垃圾堆放;其他县(市)也均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建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清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2.开展非正规建筑垃圾点位排查,全方位查处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严格落实部门监督职责和属地巡查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流程,加大执法监管和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4年以来我局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并于2025年3月27日正式印发实施,为海林市未来数年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实的规划保障。

2.加快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厂建设工作于2025年7月8日投入使用。

3.加大建筑垃圾违规点位清理2025年共清理建筑垃圾违规点位43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了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的问题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7日共十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3-6430201

八、受理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517号

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51114

来源:海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撰稿:鞠鑫宇

校对:李桓宇

一审:王虹

二审:于蕾蕾

三审:孙大威

附件下载:

  • 相关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