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二次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海林市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林市山市镇锦山村山砂场建筑用砂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需查阅“方案”文本,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与海林市自然资源局矿保股联系。
联系单位: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157100
联系电话:0453-733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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