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牡丹江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省评高级职称:《2025年度省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各专业呈报材料时间之前。
市评中、高级职称:《2025年度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评审单位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之前。
初级职称:9月1日—9月12日。
二、申报地点
各主管部门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到人社局人事专技股(河西路156号,馨怡家园2期综合办公楼五楼509室),联系电话:0453-5617961。
流动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人才服务中心(人民大街737号),联系电话:0453-7109005。
三、中、高级职称推荐申报具体要求
中、高级职称推荐申报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文件下载地址:https://www.mdj.gov.cn/mdjsrmzf/c100214/202507/c03_1012911.shtml
四、初级职称核准备案具体要求
(一)文件依据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6号)、《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23〕5号)和“各系列评审标准”文件执行。
以上文件均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人才”专栏发布,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查阅。
(二)工作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单位考核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主管部门审批;人社部门备案。
(三)平台申报
个人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http://hljzc.renshenet.org.cn/login?redirect=%2Findex”,在“职称业务管理”中点击“职称定职”进行申报。
(四)所需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2、《黑龙江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等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一式二份;
3、流动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作业绩佐证材料
5、《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名册》一份,电子版发送至hlszcb@163.com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一)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核主体职责,根据各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结合申报人员聘用岗位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将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严格规范管理服务。各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要通过各种途径通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确保在我市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竭诚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服务。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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