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2024〕8号)、《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海林市银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无法取得联系;二是在公司登记注册地排查无法找到。符合“失联”公司认定标准。请你公司于公告发出30日内与监管部门取得联系,并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我局将报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取消你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
公示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453-7116760。
海林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