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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公告

日期: 2024-09-10 来源: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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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海林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事业单位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面谈招聘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附件1)。

(二)考试招聘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人(附件2)。

(三)企业招聘

计划招聘引进人才40人(附件3)。

二、招聘方式

(一)面谈招聘。

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采取面谈、考核、体检等方式进行招聘。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事业单位面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考试招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计划》(附件2)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面向所有普通高校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时需取得毕业证,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本次引才活动为宣传推介,在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

(三)企业招聘。企业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由企业自行确定,应聘人员可与企业联系人直接联系报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附件3)。

、面谈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海林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in.gov.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发布公告。

(二)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910日(含)至20069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910(含)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硕士毕业生应于2025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应于202512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海林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

面谈采取线下报名方式,在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成都(四川大学)、长沙(湖南大学)、南京(南京大学)、长春(吉林大学)、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8个城市的目标高校专场招聘会现场,携带面谈报名表(附件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202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携带面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出具的《在读/在校证明》报名),报名时间与专场招聘会活动时间同步,逾期不再受理。

)面谈

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语言表达、现场应变等能力,在海林市统一组织开展,面谈时间及地点在8个城市的目标高校专场招聘会全部结束后进行,以后期电话通知为准。

)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查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放弃或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谈成绩6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体检环节分别只递补1次。

)公示与聘用

通过考核、体检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发放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后,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编制和相关待遇。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高校毕业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本单位。

考试招聘程序

考试招聘岗位计划通过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牡丹江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s://www.mdjrcgz.gov.cn/website/index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以及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牡丹江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有关事项与要求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56179580453-7330828

监督举报电话:0453-5617969

监督举报邮箱:hlrsjrsg@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事业单位面谈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2.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3.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

附件4.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海林市事业单位面谈招聘报名表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海林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910

来源: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撰稿:高晗

校对:唐静

一审:高晗

二审:白雪

三审:刘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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