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4—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海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政策解读
来源: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撰稿:张景骞
校对:张景骞
一审:张景骞
二审:王海鸥
三审:樊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