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扩大海林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牡丹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牡医保联发〔2025〕14号)文件规定,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
从2025年起国家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未连续参保缴费或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的,会产生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即缴费后需等待3个月才能启动医保待遇。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个人自付,不能追溯报销。以后年度每多断缴一年,增加一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请一定及时、连续缴纳医保费用。以下为多种情况下待遇等待期列举:
(一)已经缴纳2025年医保的:在集中缴费期内续缴2026年保费可享受2026年全年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内续缴2026年保费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医保待遇。
(二)没有缴纳2025年医保费的: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自2026年4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6年延长缴费期缴费的,待遇自缴费次日等待3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三)逾期缴纳2026年医保费的: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即已经过了延长缴费期),缴费次日等待3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海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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