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6 来源:海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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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相关信息根据财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部分组成。统计时间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在海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海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林市河西路38号;邮编:157199;电话:0453-7233766)。

一、总体情况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局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体系。本年度组织修改了相关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上下功夫不断深化政策解读,通过不断发挥财政系统政务公开作用,促进服务为民落到实处。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市财政局政务公共工作整体得到了提升,制度更加规范,信息发布更加及时、依申请公开受理更加迅速、政府信息咨询更加完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照工作要求,本年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0 条,依据相关要求确保信息能够及时面公众公开。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加大涉民、涉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确保信息公开成果服务人民群众三是做好规定动作,第一时间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民生及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2024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程序进行办理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本年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长信箱”等互动栏目管理,对评论、建议和诉求,做到“有问必答”,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履行政务公开职责按时报送政府网站信息年度报告,确保需要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海林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要求积极配合全市工作开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股室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平台,反馈的涉及财政工作的错误信息,立即同相关部门沟通修改并及时上传,确保信息修改反馈迅速,2024年度共牵头修改信息28余条,有效提升了涉及财政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往年公开信息仍存在错误,还在陆续整改,工作进度推进较慢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较少,如图片、影像资料、音频资料少,缺乏创新性。

(二)改进方向。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下步工作中强化工作措施,着力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对反馈错误信息继续保持当前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准确到位二是积极探索公开新形式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探索影像、图片、音频在公开中的应用。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牵头的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海林市财政局

撰稿:朱嘉琪

校对:毕莹

一审:王森林

二审:魏国锋

三审:焦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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