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牡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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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牡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方针,参与拟订全市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市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普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711761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目标管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信息、会务、网站管理、制度制定、史志编撰、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健康扶贫、招商引资项目课题包装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做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 电话:7117616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中医药人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三)财务审计股 电话:7117617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负责组织专家对大型医疗设备采购进行论证。

(四)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卫生应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电话:7117608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贾彻实施。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医疗纠纷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典。拟订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医学科研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技木培训等,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推进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

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中医医疗、科研机构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管理。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  电话:7117612

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

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拟定地方性卫生健康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査、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调。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行政审批股  电话:7117619

负责市本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七)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电话:7117618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入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八)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电话:7117620

组织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我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入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九)健康宣传股 7117607

承接健康龙江、健康海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依法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领导班子

于兹群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石宝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健康宣传股。

陈洪刚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财务审计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顾玉麟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分管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卫生应急及安全生产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疾病预防控制股(法规监督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

办公地址:海林市朝阳街21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117610   

电子信箱:hlswsj@163.com

人:于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