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市委和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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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市委和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下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牡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下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牡丹江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方式:722339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保密、政务公开、审计调研、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政务网建设管理应用与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法制审理股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依法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本级及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下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和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审计。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评审工作。

五、社会保障审计股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农林经贸审计股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七、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各镇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审计市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焦宗波: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分管中共海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海林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雷鸣: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督察整改、行政执法及营商环境、包村包企工作,协助焦宗波同志分管中共海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分管法制审理股、农林经贸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妍:负责常务、党建、宣传和工会工作,协助焦宗波同志分管海林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分管办公室、社会保障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