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9号)

11月24日,我市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无症状感染者2人,系外省返乡闭环管理人员,现已转至定点医院。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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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佩戴口罩”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冬季更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护公众健康,引导群众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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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8号)

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我市于2022年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本次核酸检测顺利完成,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国内、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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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7号)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积极有序稳妥地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防指决定,自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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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6号)

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了彻底切断传播链,防止疫情蔓延、扩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要求,经疫情防控专家组的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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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号)

9月25日,海林市柴河镇出现一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月27日,其一同住人在集中隔离管控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为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经专家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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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4号)

9月27日8时28分,我市在对集中隔离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为集中隔离管控人群。现已将初筛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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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3号)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对疫情形势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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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9月25日,一名境外返回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海林市柴河镇,该人员落地闭环转运到家中后,接到外省机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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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有关事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中秋、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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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日,我市集中隔离人员中检出无症状感染者2人,系外省返乡闭环管理人员,现已转至定点医院。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健康生活习惯,减少非必要外出。域外抵返人员需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如实告知行程,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疫情传播和扩散。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24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冬季更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保护公众健康,引导群众积极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我们向您发出如下文明倡议:
一、全民参与“规范戴”。希望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在生活、工作、学习、出差、旅行时要把佩戴口罩当成日常生活的标配,主动参与“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文明行动,并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及时提醒,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文明行为。时刻牢记佩戴口罩正确要领,“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不要在交谈讲话时习惯性取下口罩,正确处置废弃口罩,不随意丢弃口罩。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在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公共活动,进入车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服务、农贸市场、服务大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进入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共封闭空间,在非机动车道、便道、巷道等其他公共区域活动,接受核酸采样、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时,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要做到“凡进必戴”“应戴尽戴”。
三、党员干部“带头戴”。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自觉佩戴口罩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示范带动亲朋好友、邻里街坊及身边人员佩戴口罩,对身边未佩戴口罩人员进行及时提醒,引导居民群众强化防护意识、共同提升防护能力。
四、齐心协力“劝导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广泛持续开展“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宣传劝导志愿服务,发动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居民群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营造“人人戴口罩”的文明氛围。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各宾馆、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医院等经营主体要在入口处设置志愿服务示范岗,在醒目位置张贴佩戴口罩提示,提供一次性医护口罩,劝导规范佩戴口罩。青少年要争做防疫宣讲员、劝导员,坚持“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提醒监督家人、他人佩戴口罩。
风景虽好,口罩戴好;口罩一戴,安全常在。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倡议,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文明好习惯,众志成城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

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我市于202210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下,本次核酸检测顺利完成,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国内、省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有域外抵返海人员要提前2天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屯)、宾馆和单位报备,规范填报“牡疫控”,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措施。

我市全域处于常态化防控区域,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12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积极有序稳妥地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防指决定,自20221030时起,海林市柴河镇被服小区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调整后,海林市全域无中高风险区。同时解除柴河镇静默管理,对社会面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镇内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柴河,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柴河镇对外公路、火车站查验点严格执行查验“两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测温,严格落实抵返人员填报“牡疫控”、“落地检”制度,做到“逢人必查、不漏一人”。

二、经营场所有序营业。商超、药店、市场、快递外卖、物流、宾馆、餐饮等行业有序恢复营业;餐饮场所堂食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接待能力的50%,不得承接宴席;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安排专人查验“两码”、测温,落实个人防护、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培训;养老院、福利院继续封闭管理;诊所暂不营业;健身场所、KTV、网吧、游戏厅、棋牌室、洗浴足疗等密闭场所以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时间由行业部门另行通知。

三、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后有序复工复产。

四、严格控制各类活动规模。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暂停举办宴席、农村集市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确保秋收生产有序进行。城乡之间有序恢复流动,客运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营;对非涉疫地区农资运输货车司乘人员做到“落地即检、即采即走”,保障农资运输顺畅;农业生产人员有序流动,采取居住地、生产场所“两点一线”方式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格落实相关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凡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2日    

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为了彻底切断传播链,防止疫情蔓延、扩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相关要求,经疫情防控专家组的研判,市防指决定对柴河镇静默管理延至10224时,请广大居民继续理解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1日至2日在柴河镇每日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按时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检测时规范佩戴口罩,保持3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即采即返,风险区域人员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二、继续实行交通管控,除防疫、应急、保供等车辆凭证通行外,其他社会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三、严格限制社会流动,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各类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

四、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控措施,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和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五、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老幼病残孕等群体如有特殊需求,请与社区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服务电话。

柴河镇:

7522205

18645362882

15645318136

15846480526

柴河林业局:

13136885557

18245563542

筑牢疫情防线,重在全民参与,市防疫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和检测结果动态调整管控政策。希望广大市民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930

925日,海林市柴河镇出现一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927日,其一同住人在集中隔离管控中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为了保证人民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市防指决定对柴河镇延期实施3天社会面静默,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彻底阻断疫情传播。静默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小区封闭管理;继续实行交通管控,除保供、防疫车辆凭证通行外,其他社会车辆严禁上路行驶;要严格限制社会流动,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各类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早市夜市暂停开放。

全体居民要积极配合区域核酸检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全程戴口罩,保持3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逗留,风险区域人员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对拒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赋黄码,解码需自费进行核酸检测。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管控措施,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和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老幼病残孕等群体如有特殊需求,请与社区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服务电话。

柴河镇

7522205

18645362882

15645318136

15846480526

柴河林业局

13136885557

18245563542

希望广大居民继续理解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7

927828分,我市在对集中隔离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为集中隔离管控人群。现已将初筛阳性人员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7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对疫情形势分析研判,海林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9月25日17时起,划定海林市柴河镇部分区域为中风险,现通告如下:
       将海林市柴河镇被服小区划定为中风险区。
       海林市柴河镇辖区除中风险区以外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请风险区内的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2号)

 
       9月25日,一名境外返回人员在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海林市柴河镇,该人员落地闭环转运到家中后,接到外省机场例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为防止疫情扩散,现对居住在柴河镇居民连续三天实行区域全员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期间除应急抢险、医疗救护、城市运营维护保障部门车辆,以及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场所营业外,其他营业场所暂时关停。
       为保证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柴河镇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出门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合理社交距离,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期间,要佩戴好口罩、不聚集、不交谈,保持2米间距,提前打开微信小程序“龙江健康码”。无智能手机者可借用亲友手机,提前打印个人专属“龙江健康码”,也可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采样。身份证或手机不要接触采样人员和采样工作台。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以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为准;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5日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局地暴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中秋、国庆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维护和谐健康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管发展必须管疫情防控”原则,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特别是个人(家庭)的自我防护责任,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节日期间,我市将继续做好核酸检测采样服务工作,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要按照“应检尽检,不落一人”的要求,完成规定频次核酸检测。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严控大型会议、展销促销、庆典庆祝等聚集性活动规模,

二、加强抵返海人员管理。外地抵(返)海人员,须提前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宾馆)等报备,特别是省内大庆市、哈尔滨市、绥化市及省外抵(返)人员,返海后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减少公共场所出入频次,对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做好人员出行管理。倡导就地过节,尽量避免或减少跨市出行,非必要不跨省出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须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屯履行报备程序,出行前要提前咨询目的地疫情管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并配合当地落实管控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工地等单位要从严执行报备审批制度,督促职工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四、落实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图书馆、宾馆酒店、影剧院、餐饮、娱乐休闲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码查验;各类市场主体、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人员要加强值守监督,守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关口,严格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如发现重点地区抵(返)海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施门票实名预约制度,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各属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抵(返)海货车司乘人员管理,根据司乘人员行程分区分级做好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点对点”接驳等措施。

五、做好日常防护。广大市民和来海探亲、旅游客人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就近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各级医疗机构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人员须及时做好登记、引导、就医排查等工作,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