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06日

海林市委、市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省督察第35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关于加强国控水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的通知》要求,牡丹江市未能如期完成柴河铁路桥水站基础保障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加强对国控水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出现问题立即进行维护。

三、整改措施:1.完成柴河铁路桥水站运行基础条件的维修工作,确保水站正常运行。

2.加强对国控水站运行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出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国控水站稳定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1.已在规定时限完成了柴河铁路桥水站运行基础条件的维修工作,目前水站运行良好。

2.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水站基础保障工作,按照《牡丹江市国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保障方案(试行)》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国控水站稳定运行。

五、验收情况: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意见的答复》,该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同意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126日至20221219

七、受理部门: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04537333013

九、受理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2126

 

 

 

来源: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撰稿:林惠颖

校对:林惠颖

一审:张景骞

二审:王海鸥

三审: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