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疗卫生监督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情况(传染病防治)
作者:卫健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9月01日  浏览量:4168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项目 检查
效果
1 大海林林业局医院 黑龙江省大海林林业局健康路9号 (一)综合管理:1.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2.建立预检、分诊制度。3.建立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4.建立消毒隔离组织、制度。5.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6.开展综合评价自查。7.本年度未发生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8.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执行一人一用一灭菌。9.未发现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10.未发现擅自开展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二)疫情报告:1.专人负责疫情报告。2. 未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3.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三)疫情控制:1.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2.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3.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规范。4.从事传染病诊治的医护人员、就诊病人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5.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四)消毒隔离:1.配备手卫生设施。2.医务人员每次操作前后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3.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4.抽出的药液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未超过2小时。5.打开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使用时间未超过24小时。6.碘伏等皮肤消毒剂注明开瓶日期或失效日期,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五)废物处置:1.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培训。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3.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4.确定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使用专用工具转运医疗废物。5.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6.未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7.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机构集中处置。8.医院污水经消毒处理并开展监测。(六)病原微生物:1.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2.按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对所采集的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3.设施设备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有生物安全标识和消毒设施(二级实验室有带可视窗的自动关闭门、生物安全柜等)。4.进入实验室配备个人防护用具齐全,实验室靠近出口处设有手卫生设施设备。(二级实验室有洗眼器和喷淋装置)。5.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并考核。6.菌(毒)种和样本保存条件符合规定。7.实验室菌毒种及样本在同一建筑物消毒灭菌处理。8.按规定对空气、物表等消毒处理。 合格

 

 

来源:海林市卫生健康局

撰稿:郭士文

校对:赵颖

一审:陈洪刚

二审:石宝福

三审:于兹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