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22】15号)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 41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所附清单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如发生变化,以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为准。
海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