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8号)
作者:防指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2日

根据国内、省内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全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坚持非必要不离海,确需离海的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离海人员要配合做好测温、扫码(龙江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工作。

2、所有抵(返)海人员需提前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双报备”,填报“牡疫控”并在卡口主动出示合成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3、各类经营场所、宗教场所、机构等,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和开放。

4、所有经营场所、门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按要求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垃圾处理、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5、目前,龙江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实现“卡码融合”,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严格督导各经营场所、门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落实“只需扫一次码”的防控要求,一并查询龙江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信息,方便群众有序便利出行。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任务依旧长期艰巨。请广大市民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组织聚集性活动,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共筑免疫屏障,科学防范、健康生活,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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