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林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建项目的公示
作者:民宗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29日  浏览量:24832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管理,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黑龙江省民宗委关于提前告知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黑民宗发〔202163号)要求,采取群众公选、乡镇政府初审、部门审核、政府审批等程序,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拟建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是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永乐村光伏产业项目,建设地点在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永乐村,项目内容是利用村委会集体房屋、老年协会房屋及农户住房,安装700多块光伏板,装机容量约395KW。概算总投资1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199万元。项目负责人为李辉,计划工期为2022615日—2022915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时间:2021429日—516日(十个工作日)

联系人:白长松

举报电话和传真:13945323536

电子信箱:hlswtzb@163.com

邮寄地址:海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市政府3#

 

 

 

附件:海林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