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牡安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切实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安委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及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切实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牡安办发2021135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贯彻落实。

附件:附件:牡安办发〔2021〕 135号——关于转发《切实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海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