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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1-12-01

  • 名 称: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黑龙江省海林农场旅游名镇D片区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 文 号:

    海政函〔2021〕41号

  • 关键字:

  • 时效: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黑龙江省海林农场旅游名镇D片区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浏览量:20286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报批黑龙江省海林农场旅游名镇D片区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海自然资呈〔202195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黑龙江省海林农场旅游名镇D片区等三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用地面积、性质、界限和范围。具体是:

(一)黑龙江省海林农场旅游名镇D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932.58平方米。 

(二)大海林林区雪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用地面积0.42公顷。

(三)海林市丰德包装厂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075.9平方米。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结构,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结构和要求,在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中进行深化落实。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指标。其中,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为强制性指标,必须执行。其它指标为指导性指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要件,确保按规划意图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是该地块开发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进行规划调整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办理。望接文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组织实施。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