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林市委宣传部关于举办市委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专题报告会暨牡丹江市委宣讲团赴海林宣讲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30日  浏览量:38013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席人员,各镇、中省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在全市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按照牡丹江市委工作安排,牡丹江市委宣讲团定于12月1日到海林市进行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    间:12月1日(周二)上午8:30—10:30

地    点:市委党校一楼报告厅

形    式:宣讲报告会

主    持:孙  涛(市委书记)

主    讲:谷军威(牡丹江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

内    容: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参加人员:

1、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席人员;

2、各镇、中省市直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包含退休干部);

3、基层群众代表(城乡社区工作局负责选定及通知)。

要    求:

1、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列席人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其他工作不能参加,要按照请假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请假工作。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带队,按照规定人数,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不准迟到、缺席。主要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请向市委书记孙涛同志请假,并书面告知市委学习室。

3、12月1日上午7:50错峰入场,请参会人员对号入座,报告会期间不得离场、退场,会议期间市委宣传部将对会场纪律进行全程检查,会后通报。

4、请参会人员规范着装,会场内禁止吸烟,会场手机要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5、请参会人员确认行程,确保14日内未到过天津、上海、呼伦贝尔、阜阳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参会人员严格把关,并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记录好参会人员,做到行程全程可追溯;

6、请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务必扫描健康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异常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者一律禁止进入会场;会议全程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附:参加单位、参加人数及座次安排          

 

                          中共海林市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