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记录设备配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浏览量:49547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209月,省督察组到牡丹江市开展了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202116日,中共牡丹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督察整改问题的通知》,涉及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中“部分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记录设备配备比例达不到要求”的问题。

请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海林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海政办发〔201910号)确定的比例配齐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7%)和配备执法记录设备(不少于每2名执法人员一台),并填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于2021125日前报送海林市司法局法治办公室。

联系人:郭翔

联系电话:15846775525

邮箱:fazhiban1@163.com

 

 

海林市司法局

2021113

附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记录设备配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