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林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中办通讯><秘书工作><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征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共海林市委办公室  来源: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02日  浏览量:54851

各镇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党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关于《中办通讯》《秘书工作》《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征订和学用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征订和学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早完成征订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报刊征订工作中的政治责任,积极主动与邮政部门对接,增强做好新形式下征订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执行征订任务,及时到市邮政部门订阅报刊,力争订阅数量稳中有升。

全市2020年度《中办通讯》《秘书工作》《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征订工作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202012月10日截止。《中办通讯》邮发代号:82--888,每期定价5元,全年60元;《秘书工作》邮发代号82--666,每期定价8元,全年96元;《中国档案》杂志(全彩月刊)邮发代号:2--283,每期定价18元,全年216元;《中国档案报》邮发代号:1--221,全年定价198元;《黑龙江档案》邮发代号:14--212,每期定价20元,全年120元。订阅地址:邮政局院内三楼;联系人:韩秋,电话7227053。各单位完成订阅后,请将订阅清单发至市委办公室邮箱:swdcs405@163.com

二、切实做好学用工作。《中办通讯》《秘书工作》《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是中央政策精神的延伸,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发挥好报刊载体作用,把推动学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组织党组织系统学、中心组集中学、党委支部集中学、突出重点集中学,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及时梳理好经验好做法,探索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用效果。

 

附件:《中办通讯》《秘书工作》《中国档案》《中国档案报》《黑龙江档案》订阅任务表

 

 

中共海林市委办公室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