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海林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法治林草建设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林草建设工作,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二是坚持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单位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是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林草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林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坚持并完善干部职工学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在林草干部大讲堂、干部职工大会、法治专题会议等会议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使依法行政的理念更加牢固。
(二)推进“放管服”工作,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压实森林管护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无证采伐、超额采伐。三是加强林草政务服务工作,梳理完善林草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2023年度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102件,办结102件,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海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检查1次,部门抽查1次。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自林业系统改革以后,森林公安划分至海林市公安局,市林草局积极组建林业和草原综合执法股,目前林草综合执法股配备人员7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3人。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将行政执法职责、人员、权限、依据、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统计年报等事前、事中、事后各类行政执法信息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海林市政府网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时要求办案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公示执法身份,确保依法持证上岗和文明规范执法。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影音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及时作出法制审核,严把案件法制审核关,确保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依法依规,符合程序。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以来,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按照黑林草规〔2021〕10号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二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林草干部职工专业知识培训,今年我局共组织专题学法2次,法治培训3次,共80人次参加培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积极组织行政编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我局新录用公务员均取得执法资格,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实有行政在编人员为15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2人,占比率达到80%。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起。其中:盗伐林木20起;滥伐林木2起;擅自复耕1起;非法毁坏林木6起;非法开垦毁坏林地7起;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起;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立案1起。行政许可102件,其中:森林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检疫审批57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22件;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5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1件;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集许可证5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8件;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2件;临时占地审批1件;直接在林地修筑为林业服务设施1件。为林海水库工程永久占用林地组卷,申报省局3件;对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地块核发采伐证29份;为牡丹江气象站雷达站搬迁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组卷,申报省局1件。为亚雪公路改扩建工程永久占用草原组卷,申报省局1件;为G301国道改扩建工程永久占用林地组卷,申报省局1件。2023年行政执法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0。
(四)坚持依法决策,全面监督保障权利运行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是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均需通过党组班子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海林市森林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森林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齐林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行政处罚案件意见及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3次,提供现场及电话咨询十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法治宣教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结合林草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公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开展法治进乡村、“四张清单”等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条。结合春季防火、造林绿化等工作,切实推进法治进乡村,将林草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执法水平不高。由于机构改革后,原森林公安划入到海林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刚刚组建林草综合执法股,但专业人员匮乏,林草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与林草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执法人员配备不完善。林草综合执法股机构性质为行政执法,但实际上事业编制人员较多,2023年开始事业类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到期,不能考取执法证件。三是法制审核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市林草局并没有成立专门的政策法规股,没有专职人员编制,缺少系统性培训。面对日益繁重的林草执法工作,兼职法制员存在专业法律知识欠缺等问题。
(二)普法宣传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
目前,我局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通过传统的传单、条幅等方式,对于网络宣传空间挖掘不够,运用新媒体进行林草普法宣传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海林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抓实林长制工作。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到林长制工作中来,强化责任担当。三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完善林草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系统做好森林资源保护。
(二)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争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期以上的法治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林草违法犯罪案件移交的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普法宣传,打造法治氛围
结合“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林草领域法律法规与三定方案相结合,把普法责任落实到相关股室。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畅通群众参与资源保护渠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升普法时效性和精准度,努力讲好法治林草故事,传播法治林草声音,提高群众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增强公众自觉学法及守法意识,建立起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环境。
海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5日
来源: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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