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海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海林市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救助行为,提高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出台背景
《海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出台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是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结合海林市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高效的灾害救助体系;二是为衔接上级预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近年来本地灾害救助实践中的有效经验纳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8章33节,明确了自然灾害救助的组织指挥体系、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灾后重建、保障措施等全流程工作方案。
(一)总则部分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部分明确了机构及职责、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专家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三)灾害救助准备部分明确了灾害预警预报、灾害信息共享。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部分明确了灾情信息报送、灾情报告流程、灾情信息发布。
(五)应急响应部分明确了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明确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程序、措施及终止机制。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部分明确了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救助程序。
(七)保障措施部分明确了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
(八)附则部分明确了责任与奖惩、预案的管理与更新、预案的解释、预案的实施时间。
来源:海林市应急管理局
撰稿:袁国鑫
校对:魏辰
一审:胡铭鹏
二审:吴金涛
三审:王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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