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各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急管理局
海林市安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安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海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结合我局实际,指定办公室具体协调各业务股室,负责政府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署和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制定公布了《海林市安监局政务公开目录》,公开公示了部门职能、班子成员、内设机构、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了经梳理后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94项,公开公示了安监承担的行政许可办事流程。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突出重点难点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把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一是突出时效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节点工作,采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公示的方式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时效性。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便民专栏信息公示。我们在市政府网站便民专栏,公开公示涉及我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三是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联合,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报道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重要活动,创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表 |
|||
项目 |
政府网站 |
政务微信(短信) |
其他途径 |
数量 |
52 |
5 |
200 |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暂无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暂无发生。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至今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层面还不够深;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务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
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