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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海政发〔2022〕2号
  • 2022-06-24
  • 2022-06-24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6-24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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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222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2624

 

 

海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黑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牡丹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进海林市“十四五”期间全民健身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构建符合市情、较为完整、覆盖城乡的高质量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林新征程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发挥更加充分,体育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居民养成自觉健身的意识和习惯不断提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一)不断增强全市居民身体素质。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8.5%以上。

(二)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1块,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组织、支持各类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0次以上。每四年开展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举办“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系列活动,实现全民健身活动区域、季节、人群、城乡全覆盖。

(四)明显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为健身群众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服务,加大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力度,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五)有序发展体育社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体育社团组织机制,规范体育社团组织管理,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市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7名以上。

(六)显著提高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水平。推进体育与卫生、教育、旅游、文化、休闲、康养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利用互联网推动全民健身数字化转型,建设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1. 依据国家和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大全民健身场地建设。重点支持未达标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善设施建设,推动“三个一”公共健身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即建有一个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体育馆)和一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室外冰雪运动场,实现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目标。〔责任主体:各镇政府,以下各项任务与措施责任主体均涉及,不再单独列出;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2.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盘活场地存量资源,最大限度释放闲置空间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场地设施,加大公共体育场馆、企事业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力度。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的布局和功能,实现城市“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 结合实际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完善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重点的球类集体项目和冰雪运动项目场地设施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馆、滑冰场、健身步道等;新建各镇全民健身器材不少于30套;新建或改造数字化公共体育场馆、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健身设施。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和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做好体育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工作,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二)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1. 大力发展“三大球”、田径、乒乓球和羽毛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鼓励足球发展业余联赛,用足用好足球场地设施,推动县域足球发展。加大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力度,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和女性群体的健身操、健身舞及门球等运动项目。〔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 广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开展好毛主席题词纪念日、全民健身日、全民冰雪活动日等主题活动。支持青少年、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体育健身活动,每两年召开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每年召开全市少数民族运动会,鼓励广大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等,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残联〕

3. 拓宽群众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按照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以镇、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创新举办“社区运动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4. 打造全民健身活动品牌。打造成群众喜爱、参与度强的品牌赛事活动。结合自然环境、地域文化、休闲旅游等资源,举办徒步、登山等独具特色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文旅局、市残联、市融媒体中心〕

5. 推广普及群众冰雪运动。紧紧围绕“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大力开展“冰雪活动日”“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大型体育活动,促进冰雪运动广泛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滑冰和滑雪场地,构建“30分钟冰雪健身圈”,加大群众性冰雪场地供给力度。继续开展雪地足球、大众滑冰和滑雪、雪地徒步赛事活动,推广冰雪项目体育文化,营造浓厚的冰雪运动氛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

1.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十四五” 期间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的目标任务,补足短板,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吸纳有体育专业技能和志愿服务精神的人员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和水平。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平台为载体,不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登记制度,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 大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充分依托黑龙江志愿服务平台和“龙江志愿”微信公众号,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科学健身服务,普及健身知识,传播健康理念。邀请智库专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组织带头人,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军营开展“五进”活动,每年定期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健身广场、健身场馆等,对体育爱好者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同时引导健身爱好者遵守公序良俗,维护健身设施,避免违反噪声污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3. 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开展工作,做好体质测试器材更新升级,推进与卫生部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建国民体质监测点,完善本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和运动干预有机融合。〔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四)加强体育社团组织建设

1. 推动体育总会和各镇(社区)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以体育总会为龙头,积极构建“体育总会+老年体协、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单项体育协会、人群体育协会、健身团队”的“1+2+X”全民健身组织体系。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体性体育社会组织、项目兴趣爱好小组。每个镇配备1名专(兼)职体育委员,每个村(社区)至少发展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 激发体育社团组织活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调动体育社团组织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和评价体系,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动力。采取人员培训、项目指导等途径和方式,提升体育社团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支持体育社团组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升组织自身造血和服务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 强化体育社会组织诚信自律。组建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体育社团组织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自律建设,对诚信社会组织予以支持和鼓励,对失信社会组织予以限制和禁止。〔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

(五)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1. 深入推进体教融合。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鼓励走进校园开展公益体育活动。举办“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各种青少年比赛等,补足青少年体育锻炼课程,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2. 深入推进“健康海林行动”。构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提供促进健康指导方法,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加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运动健身指导服务力度,为不同人群提供“运动处方”,预防运动伤病,提高防治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和医生开展“体医融合”研究与实践应用,以运动健康服务和诊疗为特色,开展慢性病运动干预、慢性疼痛、残疾人康复以及青少年脊柱侧弯、肥胖、近视等运动干预,不断增加运动健康嵌入卫生医疗服务深度。〔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 深入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传媒、“互联网+全民健身”等产业融合互通发展,不断拓展全民健身领域,实现资源的最佳效益。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增加体育拓展服务内容,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体育消费。〔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六)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

大力弘扬体育精神,宣传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认真总结我市群众体育发展的历史沿革,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普及健身常识,推介健身项目,使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身成为新兴的生活方式。挖掘体育文化内涵,在体育场馆增加体育元素,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全民健身模范市和模范镇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海林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机制,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做好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及配套政策措施的任务分解和督导落实工作,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到位。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遵循统筹协调、城乡兼顾、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规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规定,加大财政对全民健身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的引导、推动、示范作用,明确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促进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评估。将《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做好任务分解和督办落实工作,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促指导,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政策解读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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