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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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海林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起止时间为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电话:04537222823,电子邮箱:hailinsifa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积极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海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导分工等内容,确保符合工作时效。 2021年,我局通过海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牡丹江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部门文件3条,工作动态44条。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发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网发布,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四)监督保障方面。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顺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识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单一,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缺乏创新意识。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条例》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更新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积极开拓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联系,与群众切身需求相联系,切实满足便民服务需求,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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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校对:

一审:

二审:

三审: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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