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林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海林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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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辅助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报告包括总体公开信息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电话:0453—7222823,电子邮箱:hailinsifaju@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7条,500余人对信息进行了关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部门动态4条,海林新闻1条。在牡丹江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条。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从健全组织机构入手,及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并指定一名成员负责有关信息梳理和日常工作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并完善了《海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海林市新媒体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督办,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各股室、司法所、中心及时报送信息,督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回应、舆情分析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对政务公开办反馈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了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培训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升了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2

       2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0025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主动公开是常态、不予公开是例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缺少信息专业技术人才,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维护不到位的情况。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司法局工作职能和相关工作动态。加强交流和培训,做好各股室、处、所、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安排部署好有关工作,同时认真学习其他部门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林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1日

  附:海林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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