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 号)要求,省林草局在前期上报国家的《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评估,形成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对《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电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省林业和草原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十三个市(地)政府及所属县(市、区)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2023年3月29日-4月4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451-82346437,
电子邮件:54010226@qq.com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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