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对我省重要讲话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这方面工作要经常抓、反复抓”“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担负领导职责更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直接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近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学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重要意义,把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变成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把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摆上突出位置,切实抓实抓好。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参加人员范围和学习内容
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参加人员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学法活动。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立场和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 学习宪法,牢牢把握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3. 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公共和专业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解决问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 学习国家监察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和有关制度,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三、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
(一)制定学法计划。制定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学法,并明确学习的时间、参加学法人员范围和授课单位、责任单位等,确保学法任务落实。
(二)确定学法频次。市政府每次常务会议前均应安排学法活动。每年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12部,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三)选取师资人员。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主讲人原则上为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授课。
(四)做好工作安排。市政府办、市司法局要切实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具体工作。市司法局已拟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计划(见附件),协调落实授课安排,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承担主讲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研究、认真准备,在规定时限内讲解准确、透彻,确保学法效果,要将年度学习的法律法规、授课讲义、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分送市政府及部门领导,便于日常学习和查阅。各授课单位需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准备授课内容及讲义,于2023年1月30前将授课内容报市司法局法治办公室。
(五)严格考核评价。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讲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作为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等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开展考核,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来源: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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