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高发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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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林市区域核酸检测结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于3月12日下午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截至3月12日20时,全市共采样195648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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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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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春节假期结束,返海返岗人员流动将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春节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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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2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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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演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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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海疫指发〔2022〕1号)

关于转发《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的通知 各专项工作组及成员单位、中省直单位、“三局两场”: 现将《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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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1号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海疫指办发〔2022〕1号 关于转发《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第1号通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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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五十五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牡防指第37号通告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压实四方责任、规范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对相关防控政策作出部分调整。现就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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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五十四号)

当前哈尔滨市疫情形势严峻,为更好地同哈尔滨市人民团结一致共同阻击疫情,守护好我市抗疫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我市特发此通告: 一、即日起,凡哈尔滨来海人员须持48小时内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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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高发态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31913时,开展海林市全域(含8个镇、三局两场)范围内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地点以各属地社区(村屯)通知安排为准。

二、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为海林市全域全员(含常住及流动人员),其中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管理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日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及3岁以下儿童不参加此次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为加快核酸检测速度,请受检人员提前打开微信小程序“龙江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提前用同行人员手机申领健康码,也可携带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通知指引,分时段步行到达指定地点。

(二)核酸检测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信息采集期间需手持手机、身份证放于胸前,手机、身份证等不接触采集人员、不放置桌面,避免交叉感染。

(三)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前往采样地点。行动不便人员提前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联系工作人员统一上门采样。

(四)为便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区域核酸检测期间,除公立医院等保障民生行业外,其他非生产生活必需的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商户严格落实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各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行弹性办公,学校放假一天。

(五)3191230分开始,全市各出入口实行“四门落锁”,实施严格交通管控(具体解除交通管控时间以海林发布官方通告为准)。检测当天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民生保障等车辆外,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农村客运等车辆禁止上路通行。

(六)为保证全员核酸检测效果,319日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七)目前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到应检尽检。检测结果可通过手机微信“龙江健康码”小程序查询。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应检未检或恶意干扰阻挠核酸检测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请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配合参与区域核酸检测,保障海林一方平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区域核酸检测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318

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于3月12日下午开展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截至3月12日20时,全市共采样195648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这份成果是在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广大机关干部、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团结协作下所取得。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步调一致、闻令而动、听令而行,充分彰显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子荣精神。在此,谨向全体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敬意,向理解支持和配合参与疫情防控的市民们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等良好习惯。尽量减少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商品,做好快递外包装消杀。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满6个月后积极接种免疫加强针。“亲朋友邻”从外地返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登记报备。积极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提供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未采取防控措施的密接、次密接或未按要求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线索。凡从省外来返海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落地12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做好健康监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的屏障,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3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国内、省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维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327时至20时,开展海林市8个镇、三局两场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地点以各属地通知安排为准。

2022337时至14时,开展海林市主城区(含海林林业局城区居民)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地点以社区通知安排为准。

二、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为海林市全域全员(含常住及流动人员),其中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管理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3日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及3岁以下儿童不参加此次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为加快核酸检测速度,请受检人员提前打开微信小程序“龙江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提前用同行人员手机申领健康码,也可携带身份证(儿童携带户口本)。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通知指引,步行分时段到达指定地点。

(二)核酸检测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信息采集期间需手持手机、身份证放于胸前,手机、身份证等不接触采集人员、不放置桌面,避免交叉感染。

(三)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前往采样地点。管控期内人员和行动不便人员提前向社区(村)报备,由社区(村)联系工作人员统一上门采样。

(四)为便于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当日,除医院、应急部门、加油站、物业、供热、供电、供水、供气、移动、电信、联通、龙江网络等保障民生行业外,其他非生产生活必需的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实行弹性办公,中小学放假一天。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社区(村)组织员工参与核酸检测。

(五)核酸检测当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民生保障等车辆外,出租车、公交车、私家车、农村客运等车辆原则上禁止上路通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通行,具体解除时间以海林发布官方通告为准)。

(六)为保证全员核酸检测效果,32日至3日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七)目前我市未发现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请市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做到应检尽检,解除管控前非必要不外出。检测结果可通过手机微信“龙江健康码”小程序查询。对拒不配合、不支持、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应检未检或恶意干扰阻挠核酸检测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保障海林一方平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因区域核酸检测给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32

春节假期结束,返海返岗人员流动将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春节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从省域外或省内涉疫地区返海返岗人员,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返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妥善保留行程中公共交通、住宿、餐饮等信息,以备查询。在“三站”和高速公路等查验点要如实填报“牡疫控”个人信息,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我市相应管控工作。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严格落实返海返岗人员风险核查、报告和管理制度,建立返岗人员台账,及时掌握外地返岗人员信息。对外地返海返岗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发现体温等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及时进行留观并上报。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措施,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消杀及时,对进出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人员重点查验“双码”,做到“逢入必检,逢检必查”。
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各项防疫规定和要求,严控聚集性活动,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重点人群和环境“应检尽检”,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组织开展好核酸检测,坚决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六、广大市民要坚持“出门必戴口罩”,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配合调查。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有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七、广大市民要尽量避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接触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的商品后,做好快递包裹内外消毒,严防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八、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符合接种条件和达到接种间隔时间的市民,尽快前往辖区接种点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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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的通知

 

各专项工作组及成员单位、中省直单位、“三局两场”:

现将《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牡防指发〔202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18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认真贯彻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佳节,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实行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需双报备且脱离现有高风险岗位14天以上,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行。

二、抵(返)牡人员需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在“两站一场”以及公路查验点主动出示合成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配合防控要求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暴露史的人员,返乡后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参加探亲访友和各类聚集性活动,对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个体经营业户要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不留盲区死角,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主动“扫码亮码”,严禁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出示“龙江健康码”,各场所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疾人等群体,可采取由同行家人、朋友用智能手机代领“龙江健康码”扫码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

五、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市民在收到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的商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各层内外包装表面后拆开,取出物品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做到“人物同防”。网约配送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个体诊所、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的管理、检查,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七、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宗教场所要在规范各项防控措施条件下,依据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八、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审批程序。凡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九、各类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室内读书和参观项目根据疫情形势控制瞬时流量,落实分时预约、查验“龙江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间隔一米、戴口罩和室内人员不超过50%承载量要求。

十、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牡,外出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双报备”制度。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班、自习室、阅读馆、小饭桌等看护服务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取缔、罚款、吊销办学许可。

十一、“两节”期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酒店在前台、收银区、取餐区、等待区设置一米线,提倡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推广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

十二、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用药或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要接受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应引导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炎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

十三、全市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十四、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感谢广大市民对疫情防控政策的理解和配合,请市民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常通风、勤洗手、保持一米间隔,当好疫情防控守护者,共同度过健康平安佳节。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8日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海疫指办发〔2022〕1号
关于转发《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第1号通告》的通知
 
各专项工作组及成员单位、中省直单位、“三局两场”:
现将《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牡防指发〔202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2022】第1号通告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为认真贯彻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欢度佳节,牡丹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实行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行,如确需出行,需双报备且脱离现有高风险岗位14天以上,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行。
二、抵(返)牡人员需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在“两站一场”以及公路查验点主动出示合成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配合防控要求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要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管理,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暴露史的人员,返乡后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健康监测期间避免参加探亲访友和各类聚集性活动,对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个体经营业户要及时主动申领场所码,不留盲区死角,杜绝任何场所“无码运行”,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主动“扫码亮码”,严禁使用截屏、图片等方式出示“龙江健康码”,各场所对于老年人、儿童以及视力听力残疾人等群体,可采取由同行家人、朋友用智能手机代领“龙江健康码”扫码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
五、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市民在收到境外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的商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拭各层内外包装表面后拆开,取出物品后,要立即对双手进行清洁、消毒,做到“人物同防”。网约配送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个体诊所、宗教场所、棋牌室、影剧院、歌舞娱乐场所、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台球室、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经营场所的管理、检查,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
七、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宗教场所要在规范各项防控措施条件下,依据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八、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审批程序。凡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九、各类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等室内读书和参观项目根据疫情形势控制瞬时流量,落实分时预约、查验“龙江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间隔一米、戴口罩和室内人员不超过50%承载量要求。
十、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牡,外出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和“双报备”制度。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班、自习室、阅读馆、小饭桌等看护服务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取缔、罚款、吊销办学许可。
十一、“两节”期间,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必须经所属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提倡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酒店在前台、收银区、取餐区、等待区设置一米线,提倡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人员聚集;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推广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
十二、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须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用药或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要接受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应引导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炎等相关药品须实名登记。
十三、全市广大市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疫苗满6个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
十四、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以及从事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感谢广大市民对疫情防控政策的理解和配合,请市民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常通风、勤洗手、保持一米间隔,当好疫情防控守护者,共同度过健康平安佳节。
 
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8日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牡防指第37号通告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压实四方责任、规范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对相关防控政策作出部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抵(返)海人员需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双报备。近14日内有本土确诊病例县(市、区)旅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返)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抵(返)海人员应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并在“三站”(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以及公路查验点主动出示合成码,配合查验。离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积极主动申领场所健康码,严格人员扫码进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逢人必检、不漏一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需加大管理力度,压实压细行业监管责任。广大市民在进入各类场所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不得使用截图、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

三、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审批制。凡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必须经所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活动举办单位要做好会前疫情风险评估、参加活动人员的摸排、防疫要求告知、健康监测汇总,并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临时参加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活动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市外、省外及境外参加活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报到后随到随检,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接触,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状况监测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筑牢自身免疫屏障,做到科学防范、理性应对、健康生活。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4日

 

 

当前哈尔滨市疫情形势严峻,为更好地同哈尔滨市人民团结一致共同阻击疫情,守护好我市抗疫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果,我市特发此通告:

一、即日起,凡哈尔滨来海人员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并配合防控要求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牡,非必要不赴哈。确需离牡赴哈的要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备,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疫情防控要求出行。

三、1126日以来有哈尔滨市旅居史的抵(返)人员,与哈尔滨市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备,不按照要求及时报备将依法依规从重惩处。

四、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五、各级发热门诊和药店要切实发挥好“哨点”作用。医疗机构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向疾控部门报告。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并落实好闭环管理措施。

六、疫苗接种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最经济、最快速和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按接种要求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完成全程接种满六个月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

目前,国内、省内的严峻疫情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各行各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消杀和防疫工作。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餐,团结一致,坚定信心,我们一定会赢得最终的胜利。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