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教体发〔2022〕30号
市直属各中小学、各镇中心校:
按照《海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其中:应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应予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废止和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此次清理列入废止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1 |
《关于印发〈海林市2022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
海教体规〔2022〕1号 |
2022/05/10 |
2 |
《关于印发〈海林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
海教体规〔2022〕2号 |
2022/06/01 |
3 |
《关于印发〈海林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海教体联发 〔2021〕1号 |
2021/03/26 |
附件2
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1 |
《关于印发〈海林市2021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学科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海教体发 〔2020〕66号 |
2020/12/4 |
|
《关于印发〈海林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 |
海教体规〔2021〕1号 |
2022/05/10 |
2 |
《关于印发〈海林市2021年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招生办法〉的通知》 |
海教体发 〔2021〕16号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