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海林市雪乡蓝馨梦雪城小院建设项目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11日  浏览量:514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11日我局拟对海林市雪乡蓝馨梦雪城小院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环评全文可电话联系查看),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3--7333013(牡丹江市海林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通讯地址:海林市河西路156号

编:157199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林市雪乡蓝馨梦雪城小院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大海林林业局双峰林场

海林市蓝馨梦雪城小院

黑龙江绿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4部分组成。项目建设三层宾馆1栋,总建筑面积1630平方米,占地面积867.76平方米,建成后每天接待旅客40人。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63平方米,包含十一间客房、一间厨房和一间设备间;地上1-2层建筑面积1067平方米,地上一层包含一间休息室和一间超市,地上二层包含12间客房。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 施工期:

  影响: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气、道路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噪声等。

  对策:加强施工制度,使用环保燃料和高品质的油品,以适当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施工产生泥浆水等施工废水全部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附近旱厕,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抽排;建筑垃圾集中密封堆放,按性质分类回收,及时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平面布置以及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 运营期

  影响:食堂油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生活噪声、职工及旅客生活垃圾以及噪声和灯光对陆生动物的影响等。

  对策: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后运至长汀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回收统一处理;通过设防护绿地、距离衰减有效降低噪声和灯光对陆生动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