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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市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2022-04-27

  • 名 称: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编制海林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 文 号:

    海政函〔2022〕11号

  • 关键字:

  • 时效: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编制海林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请示的批复
作者:  来源:市政府文件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27日  浏览量:2832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申请编制海林市燃气专项规划的请示》(海建呈〔202216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为科学规范全市燃气管理工作,减少燃气市场经营矛盾,防范燃气重大事故发生,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海林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指导燃气详细性规划编制和开展燃气工程建设。《规划》是本市燃气详细性规划和燃气工程建设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