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4月15日

各镇党委,市直各党(工)委,市直各单位,驻市单位: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民族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着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不断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勤俭节俭、绿色低碳的节日理念,引导群众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热爱传统,不断增强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充分展现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积极打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品牌,传承优秀文化,弘扬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

二、活动内容

(一)清明节。以纪念先人、缅怀先烈、文明祭扫等为主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清明追思活动。一是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开展以缅怀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中国人民艰苦创业、奋斗不息精神为主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二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发放倡议书,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开展网上祭扫、绿色祭扫、文明祭扫;三是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四是在中小学校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传承红色基因”及经典诵读、讲英雄故事等活动,引导学生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的志向;五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3月28日至4月11日

(二)端午节。以感悟家国情怀、弘扬民俗文化、情暖端午等为主题开展活动。一是以彰显国家意识、民族精神为重点,弘扬屈原爱国忧民、坚持真理、宁死不屈的精神与风骨,感召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二是以弘扬民俗文化、非遗文化为主题,通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品粽香,重温传统习俗;赏非遗,感悟人文意蕴等活动,弘扬端午文化;三是组织志愿者走进敬老院、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老龄家庭等,通过开展包粽子、做香囊、挂艾草、送温暖等系列活动,传承优秀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四是做好文旅融合,挖掘端午节的文化内涵,打造“端午+亲子”“民俗+探险”等主题活动,表达避瘟驱暑、阖家团圆、强身健体的祝愿;五是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主题班会、读诗会等,吟诵爱国主义诗篇和红色经典,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激发爱国报国热情;六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市城乡社区工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健委、团市委、市妇联,各镇

完成时限:5月30日至6月10日

(三)七夕节。以家庭和睦、爱情忠贞、夫妻平等为主题开展活动。一是开展“相约七夕,情定终生”主题活动。通过举办交友会、联谊会等形式,为适龄青年男女搭桥牵线,宣传提倡举办隆重而简朴的集体婚礼,倡导勤俭节约办婚礼;二是开展“七夕经典诵读”活动。吟诵古今中外忠贞爱情、勤劳智慧等内容的优美文学作品,征集歌颂美好生活、勤劳致富、家庭和谐的诗文,共同传递爱情甜蜜、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正能量;三是开展为金婚老人送祝福活动,召开座谈会,邀请金婚老人家庭子女、文明家庭代表、最美家庭代表、“五好家庭”代表等讲述他们相亲相爱、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故事,弘扬忠贞纯洁、长长久久爱情责任观,引导广大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爱情观、婚恋观;四是组织慰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两地分居家庭,关注、关怀有困难的两地家庭,为他们解决生活难题,组织“异地传家书”活动,用中国传统书信方式寄托思念,表达真切情感;五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7月27日至8月11日

(四)中秋节。以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为主题开展活动。一是发掘本地文化特色,组织开展喜迎中秋赏月会、茶话会、民俗展示会、中秋故事会、美术摄影等群众自娱自乐文化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充分利用广场、体育馆、图书馆、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平台,组织和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城乡基层,开展中秋文化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真情送暖、共度中秋”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福利院,为孤寡老人演节目,让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联欢形式,为他们营造快乐、温暖的成长氛围;三是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栏等社会媒介作用,宣传中秋节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意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宣传中秋节庆习俗,引导群众了解中秋文化,感悟传统文化精神内涵;四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广旅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9月14日至9月28日

(五)重阳节。以尊老、爱老、敬老、助老、孝亲等为主题开展活动。一是开展重阳节主题文化活动。组织老干部、老党员、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开展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诗词咏诵等传统文化活动,使老年人拥有回归自然,热爱自然的良好心态,体现生命长久、健康长寿的寓意;二是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家庭,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失能、困难老人提供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等活动,通过“一助一”“多助一”等方式逐步建立志愿者与老年人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经常性为老年人开展日常性照料等各类所需的志愿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感恩父母和谐家庭”主题活动。以“重阳感恩父母”为主题,开展帮父母做家务、陪父母去游玩、为父母做顿饭等陪伴父母共度重阳节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孝老敬亲”传统美德;四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9月27日至10月11日

(六)春节、元宵节。以崇德向善、团圆平安、尊老爱幼为主题。一是春节前,开展对全系统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行走访慰问,展示中华民族崇德向善、文明进步的精神风貌;二是节日期间,突出辞旧迎新、祝福团圆平安、尊老爱幼的主题,在网上开展元宵猜灯谜、书法家送春联、送福等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丰富广大干部职工的节日文化生活,引导干部职工充分感受传统优秀文化魅力,营造安定和谐、家庭和睦、欢乐祥和、文明健康的节庆氛围;三是紧紧围绕节日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先进模范、抗疫一线等特殊群体送温暖、送爱心,深入社区、小区开展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四是运用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线上节日文化传承、文明过节、疫情防控等宣传教育,开展线上摄影、征文、征集春联、灯谜竞猜等竞赛活动;五是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各镇

完成时限:春节2023年1月2日至1月21日,元宵节1月28至2月10日

(七)其它节日。围绕“二十大”组织开展志愿宣讲活动、文明创建巡礼展示活动、美术等作品大赛和展览活动、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围绕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在“3·5”学雷锋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5·15”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民族精神,抒发爱党爱国热情。同时,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植树造林、义务献血、环境整治、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规范言行举止,传播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市民。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镇

完成时限:每个节日前一周到后一周内  

三、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列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相结合,与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最美人物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相结合,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宣传栏、文化长廊(墙)、微信群等宣传传统文化,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各项活动。

2. 创新形式,抓好结合。要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形式和载体,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进一步增进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新媒体作用,开辟栏目和阵地,加大“我们的节日”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节日观,增进对传统节日的了解、认同和喜爱,营造良好的文明过节、健康过节、绿色过节的浓厚氛围。

每项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报送至市文明办,联系人:肖旭,电话:0453-5618309,邮箱:hlswmb@163.com。

 

 

中共海林市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