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五十五号)
作者: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牡防指第37号通告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严格压实四方责任、规范各项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对相关防控政策作出部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抵(返)海人员需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双报备。近14日内有本土确诊病例县(市、区)旅居史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抵(返)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抵(返)海人员应提前登录牡丹江疫情防控信息化小程序——“牡疫控”,并在“三站”(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以及公路查验点主动出示合成码,配合查验。离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行。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组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积极主动申领场所健康码,严格人员扫码进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逢人必检、不漏一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需加大管理力度,压实压细行业监管责任。广大市民在进入各类场所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不得使用截图、图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

三、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审批制。凡参加人员50人以上的会议、节庆、展会、赛事等各类大型活动,必须经所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方可举办,活动举办单位要做好会前疫情风险评估、参加活动人员的摸排、防疫要求告知、健康监测汇总,并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临时参加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活动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市外、省外及境外参加活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报到后随到随检,再次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和接触,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状况监测申报等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主动接种疫苗,筑牢自身免疫屏障,做到科学防范、理性应对、健康生活。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