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四十八号)
作者: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31日

 

近日,省内黑河市发生本土疫情,与国内多地散发疫情形成叠加,疫情形势再次严峻。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牡防指第29号通告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牡,非必要不进京。确需离牡的提前向所在社区和单位双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行。自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海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海,如无检测报告,需进行落地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执行防控政策。全市火车站、公路客运站以及公路卡口按上述要求进行查验。

二、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108日以来同黑河公布阳性病例轨迹存在交集的以及黑河市抵返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配合进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室内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小区、村屯等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规范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类商超不得经营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切勿购买不合格或无“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避免以生吃、半生吃等方式直接食用冷链食品。

四、棋牌室、游戏厅、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室内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酒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0%,大厅就餐人员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封闭管理,停止家属探视。各宗教场所暂停集体宗教活动。

六、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等聚集性活动,能够线上举办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各类景区景点、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严格控制瞬时流量,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实行分时预约、查验(行程码+健康码)进入,接纳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暂停景区景点内部表演。各旅行社不组团前往涉疫地区旅游,不承接涉疫地区旅游团队。14日内有牡丹江地区以外旅居史人员(以大数据行程码为准)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景区景点。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要加强对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肉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向疾控机构报告。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和购药原因及现实情况核查制度,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闭环排查管控措施。

九、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以及聚众滋事、囤积居奇、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为了个人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积极接种第一针、第二针和加强针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零星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让我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赢得我市抗疫全面胜利而共同努力!

 

 

 

 

海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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