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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海林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1-05-07

  • 名 称: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荣喜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 文 号:

    海政发〔2021〕3号

  • 关键字:

    见义勇为 先进分子

  • 时效:

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高荣喜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
作者:市政府  来源:海林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1年05月07日  浏览量:17577

海政发〔20213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深入落实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不断引深平安海林、法治海林建设,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加快转型跨越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09月,受9号台风美莎克影响,海林市连续降雨导致海浪河水位突然上涨。94日清晨,海林镇卢家村村民卢德福,在海浪河卢家村江心岛营救自家6头牛时被困河中。卢家村村民高荣喜得知消息后,马上召集村民刘同强、姚龙军驾驶拖拉机到海浪河卢家村段江心岛营救卢德福。到达救援现场后,高荣喜系绳子下水救援,由于绳子粗短,导致救援两次无功而返。在附近巡察汛情的海林镇镇长王铁新得知情况后,找到2个大车内胎,协同高荣喜一同下水开展第三次救援,由于水流湍急,致使救援再次失败。第四次王铁新和高荣喜一起下水救援,高荣喜由于体力不支,游到一棵冲倒的大杨树处停下来,王铁新游到下游100米处,最终将卢德福成功营救上岸。他的先进事迹先后被省市县三级媒体和新华网、人民网播发转载。

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活动,不断巩固我市全国平安市建设成果,推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市政府决定,授予高荣喜同志海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并发放奖金壹万元。

希望高荣喜同志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发扬正能量,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以他为榜样,学习他心系他人,见义勇为的优秀道德情操。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构建平安和谐海林做出积极贡献。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2157

 

附件:海政发(2021)3号 关于授予高荣喜同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