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作者:市场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02日  浏览量:37685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请写明)

主动

依申请

县级

乡级

1

行政审批

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 信用黑龙江信息系统      

 

 

 

2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项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 信用黑龙江信息系统      

 

 

 

3

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1. 检查制度
  2. 检查标准
  3. 检查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一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第七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1. 检查制度
  2. 检查标准
  3. 检查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第一百一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5、《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第七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1. 检查实施主体
  2. 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
  3. 检验依据
  4. 检验机构
  5. 检查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4.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监督检查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

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

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1. 处罚对象
  2. 案件名称
  3. 违法主要事实
  4. 处罚种类和内容
  5. 处罚依据
  6.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7. 处罚时间
  8. 处罚决定书文号
  9.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二点第(六)项;

3.《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食药监稽【2017】121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

4.《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第五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1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

 

 

 

12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

 

 

 

13

行政处罚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其他:信用黑龙江公示系统

 

 

 

14

公共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15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 应急保障
  3. 应急响应
  4. 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16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两微一端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

2.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17

公共服务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两微一端       

 

 

 

18

公共服务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1. 活动时间
  2. 活动地点
  3. 活动形式
  4. 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2.《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第六条。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府网站     

■微信公众号:海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