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海林市人民政府  来源:    更新时间:2021年02月05日  浏览量:33934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我市坚持服务大局,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任务落实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等指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方面逐步落实各项具体措施。二是强化督办考核。对全市各单位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抽查,督促各单位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改革创新,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审批环节、要件、时间,组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696项,人民办事中心投入使用,入驻单位28家、政务服务事项630项。二是完善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推进各单位权责规范化、法律化,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办事流程,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18项失信违诺事项已完成整改16项,完成比例89%,坚决杜绝“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发生。四是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支持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推行《海林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会前合法性审查,确保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合法有效。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备案登记等制度,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39件,其中废止4件。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项。

四、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单位60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全市439人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换发考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定55项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各行政执法单位已规范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平台使用效能。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20191月至今行政执法卷宗8554册进行了抽检,各单位案卷质量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四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已承接实施权力事项1251项。五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执法监督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五、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落实《黑龙江省2020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点》规定,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矛盾协调力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近三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5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做好行政案件的举证、答辩工作和出庭应诉,全年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5件。

六、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升法治效能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通知》,对全市各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做出明确要求。全年共组织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8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力度。通过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开展学法培训,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度学法培训不少于15课时。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法律培训共8700人次。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今年9月份分别通过省、牡市“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的最后一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正在征求意见中,不久将出台,为在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部署。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大局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二是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五是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六是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七是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政府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八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新做法、新成效,努力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海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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