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按照海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海林市自然资源局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的基础上,起草了《海林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1年1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hlzlzx@126.com),就《海林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及说明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海林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