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门户网站录入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工作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03日  浏览量:30672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要求,需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录入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内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内容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发布,请各单位于1231日前完成录入工作。

 

 

海林市司法局

2020123

附件1:政府门户网站录入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