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林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的公示
作者:乡村振兴局  来源: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19日  浏览量:25723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34)到位资金1437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78)到位资金1339万元,共计2776万元。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并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将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公示如下:

共安排项目12项,其中产业项目72523万元,占比90.9%;基础设施项目1200万元,占比7.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453万元,占比1 .9%

一、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1. 海林镇西德家农机服务队项目,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打包机、收割机等农机设备,投资280万元。

2. 海林镇新海村育苗基地项目,建设智慧育苗棚3栋,大棚20栋,采购机械设备,投资500万元。

3. 海林镇大石头养猪场,建设生猪养殖场6座,配套附属设施,投资543万元。此项目与西德家村收益联结。

4. 长汀镇杨林村隆裕果园项目,建设龙丰果基地,建设滴灌工程,配套机械设备,总投资480万元。

5. 长汀镇卜家村秸秆一次性加工厂项目,建设厂房,配套生产线设备,投资370万元。

6. 二道镇光伏项目,在向日村建设320kw光伏产业设备,投资200万元。

7. 横道镇道林村冷库项目,建设库房及冷库设备,投资150万元。

二、 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

8. 新安镇新安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砼路面及排水沟道工程,投资200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

9. 金融扶贫项目1个,结合我市当前脱贫户小额贷款存量,安排小额贷款贴息资金10万元。

10. 教育补助项目1项,按照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定,按政策对在中、高职就读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按每学期1500 元给予“雨露计划”补助,根据符合条件规模及预判,安排“雨露计划”资金10万元。

11. 项目管理费,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由县级使用。安排项目管理费27万元。

12. 交通补助和生产者补助,对于脱贫人员外出务工者及生产者,给予交通和生产者补助,安排资金6万元。

监督电话:123170453-5618993

人:郭文全

受理单位:海林市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hlsfpkfb@163.com

通讯地址:海林市胜利街46号(海林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2023年海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备案表

 

 

 

海林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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